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64/T1544-2023,自2023年05月2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建筑设计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性能,力求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降低建筑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可参照执行。绿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