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0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编制完成《山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稿。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范围包括山东省6地市,涉及陆域和管辖海域范围内的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共计528处,批复总面积240.41万公顷,去除重叠后实际占地面积171.48万公顷。整合优化后,山东省自然保护地体系由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两种类别构成,共计318处,总面积为169.82万公顷。
整合优化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调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城镇村、开发区、确权用海、重大项目和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46.12万公顷,将44.46万公顷森林、湿地、海域等保护空缺调入自然保护地范围。整合优化构建起新型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分区体系,建立了统一的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图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整合归并了交叉重叠和相邻相连的自然保护地,解决了自然保护地重复设置、空间重叠问题;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矛盾冲突,提升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完善了自然保护地体系空间格局,使之更加契合我省区域人口、自然地理和资源禀赋特征。
本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要求,系统解决山东省自然保护地长期存在的空间交叉重叠、矛盾冲突点多面广、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本方案以全省528处、实际占地171.48万公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为对象,通过科学评估、整合归并、分区优化和矛盾调处,最终形成318处、总面积169.82万公顷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后,本方案构建起由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两大类构成的新型保护地格局,将44.46万公顷保护空缺调入体系,同时调出46.12万公顷城镇、耕地、矿业权等矛盾冲突地块,实现了保护地空间布局的系统重塑。
现状基础与主要矛盾
本方案涉及的整合优化范围覆盖全省16个地市的陆域与管辖海域。整合前,全省自然保护地虽批复面积达240.41万公顷,但空间叠加剧烈,高达58.9%的保护地存在交叉重叠问题,如同一山体挂有多个牌子。此外,保护地内大量存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城镇村庄及矿业权等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城乡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矛盾尖锐,同时相当一部分保护地缺乏独立的管理机构,管护能力薄弱。
整合归并与空间重构
本方案遵循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规则,将交叉重叠及相邻相连的保护地进行归并整合,做到了一个区域一套机构、一块牌子。整合后,自然保护区由78处整合为39处,自然公园整合为279处,并撤销了47处无明确保护对象或无法实际落地的保护地。空间上,本方案将黄河流域、海岸线等生态关键区的44.46万公顷森林、湿地和海域调入,使全省保护地体系的空间分布更契合自然地理特征。
矛盾化解与边界优化
本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标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将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开发区、城镇村及部分重大项目用地等共计46.12万公顷的矛盾冲突空间调出保护地范围。通过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本方案一次性纠正了因技术原因导致的底图与现地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既保障了粮食安全与能源资源需求,又守护了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