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卫生户厕建设与管理规范》DB65/T4613-2022,自2022年1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卫生户厕规划建设的总体原则、基本要求、卫生户厕模式、使用要求、维护管理服务、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质量验收、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三格式、双瓮式、集中下水道收集式、双坑交替式四种户厕类型的新建、改建工程。
本规范立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改厕实际,系统规定了农村卫生户厕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工程验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范以“安全、卫生、环保、经济、适用、长效”为总体原则,明确了农村卫生户厕须达到“有健全运维机制、有合格厕屋,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防渗漏、防冻、防臭、防蝇蛆”的“两有两化四防”基本要求。围绕三格式、双瓮式、集中下水道收集式、双坑交替式四种适用户厕类型,本规范从结构原理、安装施工、使用维护等维度作出详尽规定,并配套了涵盖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工程质量验收及档案管理等全过程管理机制,为全区农村改厕工作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要求户厕选址须远离水体、低洼地带,与集中式地下取水井距离不小于30米,厕屋优先“进院入室”。厕屋室内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净高不小于2米,地坪高出室外庭院地坪不小于0.15米,并须配置门、窗、照明、通风及地面硬化设施。排气管内径不小于100毫米,应高出屋檐不小于500毫米,顶部加装防雨帽。便器安装位置及相关管道坡度、保温措施均有明确尺寸与施工要求,确保厕屋基本功能完备且适应本区严寒气候条件。
本规范对四种户厕模式分别作出规定。三格式户厕利用三格化粪池进行厌氧发酵和沉淀滤除,粪便总有效停留时间不少于60天,明确一至三格容积比为2:1:3及过粪管安装位置。双瓮式户厕由前后两瓮组成,容积比为1:1,粪便总停留时间不少于60天。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作为附建式室内水冲厕所,通过化粪池接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双坑交替式户厕设置两个互不相通的厕坑交替使用,单坑满后需封闭不少于6个月进行厌氧发酵。四种模式均对化粪池埋深、防冻保温、满水试验及回填施工提出确保不渗漏的硬性要求。
本规范要求三格式与双瓮式户厕启用前对第一格进行注水,运行中严禁向池内丢弃杂物或排入洗澡水、洗衣水。双坑交替式户厕须使用草木灰等辅料覆盖,两坑不得同时使用。在维护管理方面,本规范提出建立县乡村三级管护体系和“专人管、快速修、及时抽”的运行模式。粪污处理遵循源头削减与资源化相结合原则,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粪液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施肥,鼓励采取单户利用、联户利用、市场化集中利用及高温堆肥等方式实现就近就地还田。
本规范明确坚持“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好一个”的质量目标,要求严把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与竣工验收三道关口。施工过程须进行关键工艺自检与隐蔽工程自检,验收按批次、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顺序进行。厕屋、卫生洁具、化粪池及管材管件均须对照施工要求逐项验收。同时,本规范要求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工作档案定期归档且纸质档案至少保存3年,档案内容涵盖项目规划、技术培训、工程建设及验收等全流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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