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2021年12月21日,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为规范开展此项工作,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1〕178号。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由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旨在规范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跨省域调剂工作。该办法明确节余指标的定义、调剂原则、实施流程、价格标准及监管机制,强调在严格保护耕地、生态环境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通过省际协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调入省份需根据自身需求合理确定调入指标,调出省份则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拆旧复垦,并确保节余指标真实、合法。此外,办法还规定了调剂资金的结算方式和使用方向,要求资金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
该办法通过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它有助于优化区域间土地资源配置,推动欠发达地区通过土地整治获取资金支持,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同时,办法明确了调剂工作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监管要求,确保调剂过程公开透明、公平有序,有利于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此外,调剂资金的使用方向也进一步强化了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和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