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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02.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pdf

2019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

本通知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本通知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围绕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和人员集成三大路径,对不动产登记进行全流程优化,明确分阶段压缩办理时限的工作目标,并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督促落实、做好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明确总体要求与分阶段工作目标

本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了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的工作导向。在工作目标上,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2019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登记所需部门信息通过共享获取,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和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推行信息共享集成与流程集成

本通知着力打破“信息孤岛”,要求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集成机制,明确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等部门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相关信息,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并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办事平台。同时,全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取消登簿与制证、缴费与领证等不必要或相近环节的合并,精简出让合同、测绘成果等申请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以替代部分难以获取的证明,并将抵押登记服务延伸至银行网点。

通过人员集成保障改革落地

对于不能马上实现信息共享集成和流程集成的地区,本通知要求采取人员集成的过渡方式。通过将涉及不动产登记中各部门交叉办理事项的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各相关事项,一次性收取全部材料后人工分发至各部门分别办理,最终由同一窗口发放办理结果,以此实现便民快捷的服务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第1页
第 1 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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