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智慧河道生态健康评估规范》DB3301/T0398-2023,自2023年03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河道生态健康评估的基本要求、生态健康评估体系、评估指标及赋分、综合评价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智慧河道生态健康的评估。
本规范构建了一套融合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河道生态健康评估体系。区别于传统河道评估,该标准依托智能化监管平台的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从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道管理六个维度,对城市河道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进行系统性综合评价。该体系通过量化生态流量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岸线生态性、水生生物群落状况及公众满意度等一系列具体指标,并采用逐层加权计算得出最终评价结果,从而实现了河道管理决策从经验判断向数据驱动的转变。
评估体系涵盖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及河道管理六大类别。核心指标包括通过生态流量/水位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与底泥污染状况反映生态基底,利用鱼类保有指数、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完整性等评价生物群落,并考察岸线生态性、生态缓冲带宽度以及景观舒适度等形态与社会服务功能。
评估高度依赖智慧河道监管平台,要求平台具备水文实时监控、水质自动与人工结合监测、水生态资源统计、闸泵远程控制以及智能视频监控等功能。通过平台获取生态流量数据、河岸与绿地档案、水生生物调查记录等,为各指标的科学赋分提供了时效性强、要素全面的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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