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传统村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DB3311/T279-2024,自2024年04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传统村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总体原则,并从核算基础、核算方法、核算指标、核算报告、核算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建议。本文件适用于传统村落生态产品价值的核算。
本指南立足丽水传统村落实际,首次系统构建了涵盖文化服务、调节服务、物质供给与基础服务四大维度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本指南从总体原则、核算基础、指标设置到方法选用与报告编制,给出了全流程的操作指引,强调在完整性、科学性、统一性与可操作性原则下,统筹评估传统村落生态系统及历史文化遗存的多元价值。核算结果可应用于保护、抵押、租赁、融资、交易等场景,为推动传统村落生态资源资产化、资本化提供了标准化技术支撑。
本指南明确了核算应遵循完整性、科学性、统一性和可操作性四项总体原则,要求在核算起点即确定地域范围、编制工作方案并系统搜集宏观经济、产业及交易收益等基础资料。实地勘察环节须核查核算对象的区位、权属与生态环境状况,并制作真实完整的勘查记录,确保核算起点扎实可靠。
本指南构建了“文化服务—调节服务—物质供给—基础服务”的一级指标框架,并向下延伸至二级、三级指标,形成层次分明的目录清单。文化服务关注传统村落生态旅游等非物质惠益,调节服务聚焦水源涵养、固碳等环境调节功能,物质供给覆盖粮食、木材等实物产品,基础服务则考量基础设施、村落治理与业态丰度等需求性惠益。
本指南针对不同类型生态产品规定了差异化核算方法:文化服务可选用旅行费用法或市场价值法,传统村落整体及单体建筑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或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核算报告参照相关标准编写,核算结果可广泛应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生态权益补偿、传统建筑及生态资源资产产权交易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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