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第2部分:勘察、设计单位》DB14/T2557.2-2023,自2023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及职责、资源配置及管理、投标及合同管理、勘察过程质量管理、设计过程质量管理、现场服务、质量管理评价与改进、文件资料与档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等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本文件为山西省地方标准《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的第2部分,专门针对勘察、设计单位。标准系统规定了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全过程要求,涵盖基本规定、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与职责、资源配置与管理、投标及合同管理、勘察与设计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服务、质量管理评价与改进以及文件档案管理等十三个主要章节。该标准明确了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其资质范围内承揽业务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总体策划、工作质量策划与项目实施策划,构建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保证体系,对设计输入、接口管理、设计评审、验证、确认及更改等关键环节实施严格控制,为山西省内各类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规范化质量管理提供了详尽的技术依据。
标准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建立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依据GB/T 50326进行项目质量策划,建立包含质量目标、组织机构、资源配置及过程控制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其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从投标评审、合同订立到分包管理,从勘察外业、室内试验到设计输入、评审、验证、确认和更改,文件均规定了详细的操作要求。勘察过程强调外业记录的真实准确与成果验收,设计过程则突出分级校审、接口协调和技术标准符合性检查。
标准对施工地质工作、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质量问题处理及工程验收等现场服务环节提出了具体职责与程序要求。同时,通过质量信息收集、保证体系检查与评价,推动项目部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实现质量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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