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管理规范》DB14/T2615-2022,自2023年03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管理的基本原则、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功能监测、管理成效验收及档案建设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保护管理工作。
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管理规范》DB14/T 2615-2022 是一项针对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标准,旨在通过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手段,确保生态公益林的长期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该规范涵盖了森林资源管护、基础设施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功能监测、管理成效验收及档案建设等多个方面。文件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管护对象、责任区划定、管护人员职责等内容,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以提升生态公益林的管理水平和保护效果。此外,文件还强调了智能化监测手段的应用,以及对生态公益林的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估。
规范明确了国有和集体所有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不同管护责任主体,确保各类林地得到有效管理。
规范提出了人工巡护、建站管护和智能化管护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管护效率和覆盖范围。
规范对管护站、标志、围栏、防火瞭望台等设施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基础设施的统一性和实用性。
规范要求建立完整、清晰、准确的档案资料,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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