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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4.18-山西省《植树造林(种草)管护规范》DB14/T 2697-2023.pdf

山西省《植树造林(种草)管护规范》DB14/T2697-2023,自2023年04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植树造林(种草)管护对象、管护措施及档案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未成林造林地、新建植草地的管护。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山西省植树造林(种草)管护工作的技术要求与管理框架,适用于未成林造林地与新建植草地的全周期管护。规范以提升成活率、保存率与生态功能为核心目标,将管护对象明确界定为造林成活率≥41%且尚未郁闭的未成林造林地,以及生态功能尚不完善的新建植草地。通过补植补种、浇水施肥、松土除草、整形修剪等抚育手段,以及拉网封禁、人工巡护、防火防病虫、兽害冻害防控等综合管护措施,形成覆盖抚育、防护、监测与应急响应的闭环管理体系,并配套建立作业设计与检查考核档案制度,为山西省生态建设成果巩固提供了标准化操作依据。

未成林造林地抚育要点

针对成活率或保存率在41%至85%(半干旱区70%)之间的地块,应于造林季节开展补植补种,苗木规格与现有林木相当。抚育须依据立地条件与苗木生长状况,适时进行浇水施肥,松土须在苗木周围50厘米范围内,深度5至20厘米,做到不伤根系。经济林还需进行整形修剪,全年抚育次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至3次。

草地管护与综合防护措施

新建植草地补播宜选原种草种或适宜优良草种,雨季前采用条播、穴播或撒播,播后压实。播种三周内每周浇水1至2次,三至四片叶时及时追肥。管护阶段须在关键地段设置围栏与标牌,建立专兼职巡护队伍,采用地面、无人机与GPS相结合的方式巡护,并同步构建防火联防机制、病虫害绿色防控体系及冻害晚霜防控方案。

山西省《植树造林(种草)管护规范》DB14/T 2697-2023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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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植树造林(种草)管护规范》DB14/T 2697-2023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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