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化工园区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技术指南》DB14/T2962-2024,自2024年04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给出了化工园区的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简称“防控体系”)建设的总则,现状调查与差距分析,事故废水收集、储存、处理系统建设,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化工园区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本指南立足于化工园区水环境安全管控需求,系统规定了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全过程技术要求。本指南围绕“源头拦截—过程输送—末端储存—妥善处理”的闭环管理思路,从现状调查与差距分析入手,明确收集系统、储存系统与处理系统的建设标准,并配套运行管理规范。本指南强调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及地形水系条件分区、分期建设,确保事故状态下泄漏物、消防水及其他废水全部处于受控状态,杜绝未经处理的污染物外泄至外部水体,为山西省化工园区构建科学完备的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控屏障提供了标准化技术依据。
本指南要求化工园区在建设防控体系前,必须全面调查水环境风险基本情况、事故废水收集管网及应急池等防控设施配套现状,以及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在此基础上,从收集、储存、处理系统及管理四个维度进行逐项差距分析,精准识别薄弱环节和缺项,为后续体系建设和改造提供明确的任务清单。
本指南将防控体系解构为三大核心系统:收集系统强调管网分区或单独布设,并与企业管网连通,在雨水排口及河道连通处设置可远程控制的截断阀闸;储存系统要求建设有效容积充足且能重力流进入的应急池,明确容积计算公式并设置不少于两格;处理系统依托园区或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实行污染物监测与分类处理,确保事故废水达标后方可限流排放。
本指南将防控体系的常态化管理上升为刚性要求,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强调须将防控体系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流域应急响应方案衔接,定期开展演练和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制定运行规范与调度方案,将排口阀闸监控、池位报警等数据接入园区信息平台,实现设备设施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与风险实时监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