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6.11.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毒害草危害调查与防控效果评价技术规程》DB65/T 5083-2026.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毒害草危害调查与防控效果评价技术规程》DB65/T 5083-2026,自2026年11月29日起实施。

本规程统一了新疆草原毒害草危害调查与防控效果评价的技术口径,明确从幼苗期至生育期结束的调查时序、样地与样方布设规则、密度与覆盖度测定方法,并以密度为指标划分危害等级、以防控后次年返青期存留密度判定防控效果等级,适用于全区毒害草发生区域的调查与评价。

调查组织与样地布设

按毒害草发生面积确定样地数量:小于5000亩设20个典型样地,5000至10000亩设30个,10000亩以上设40个以上;样地面积统一为50 m×50 m,即0.25 hm²,样地间距不小于250 m,布设避开道路、河流、洼地、棚圈、房屋等特殊区域。地形复杂或空间异质性显著的草地可依地形地貌、河流、山体方向及可达性分区后均匀布设。

样方测定与危害分级

每个样地按对角线法设5个测定样方,毒害草覆盖度0~50%时样方面积为10 m×10 m,超过50%时为2 m×2 m。密度采用计数法测定,2 m×2 m样方取均值后换算为每100 m²株数,多种毒害草分别测定并汇总统计,据此划分危害等级并对应防控预警措施。

防控效果评价

防控后次年牧草返青时开展效果调查,测定存留毒害草数量,样地与样方设置及测定方法同上,记录防控毒害草名称、防控实施单位、防控措施、防控面积等信息,按存留密度评定防控效果等级,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并对应执行防控预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毒害草危害调查与防控效果评价技术规程》DB65/T 5083-2026第1页
第 1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毒害草危害调查与防控效果评价技术规程》DB65/T 5083-2026第2页
第 2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毒害草危害调查与防控效果评价技术规程》DB65/T 5083-2026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0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