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钢骨架结构塑料大棚设计规范》DB41/T2401-2023,自2023年06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钢骨架塑料大棚设计的结构参数、地基基础、骨架、山墙、塑料薄膜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无外保温覆盖的钢骨架塑料大棚的设计。
本规范规定了钢骨架结构塑料大棚设计的结构参数、地基基础、骨架、山墙、塑料薄膜及辅助设施等要求,适用于无外保温覆盖的钢骨架塑料大棚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荷载重现期为10年,明确了场地选择、荷载计算、跨度与脊高对应关系、骨架材料规格及防腐处理、薄膜固定方式等关键技术指标,并对通风口、排水沟、吊蔓系统等辅助设施提出了具体参数要求,为河南省钢骨架塑料大棚的规范化设计提供了技术依据。
大棚跨度宜为8m至14m,长度宜为60m至80m,采用南北延长的方位。沿跨度方向间距宜为1.5m至3m,并排大棚山墙间距应大于4m。剖面形状按合理拱轴线设计,荷载按照GB/T51183的规定进行计算,雪荷载和风荷载根据项目场地气候条件取用调整。
拱架可采用圆形钢管、几字钢、椭圆管或平面桁架结构,材料采用Q235A碳素结构钢并做热镀锌处理,镀锌量不小于500g/m²。基础采用混凝土条形基础,宽度不小于0.15m,埋置深度不低于0.2m,基础顶面应高于室外地面0.2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5。
棚膜透光率不低于85%,厚度不小于0.08mm,采用卡槽和卡簧固定,用压膜线从外侧压紧。大棚应设置底部和顶部通风口,通风口宽度0.8m至1.5m,内侧设25至40目防虫网。山墙上设出入口,洞口尺寸不小于1.8m×2.1m,两侧设排水沟,宽度不小于400mm,深度不小于6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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