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智慧停车清分结算业务规范》DB4403/T305-2022,自2023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停车清分结算中清分结算平台架构、业务逻辑及数据传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停车管理平台与各运营主体之间的停车清分结算业务规范。
本文件确立了深圳市智慧停车领域的清分结算业务规范,系统规定了城市停车管理平台与各运营主体之间进行线上支付对账、清分、结算与付款的全流程体系。文件从清分结算平台架构入手,明确了商户管理、清算及付款三大核心模块的功能组成,并详细阐述了费用支付与清分结算的业务逻辑,同时对长款、短款等异常情况给出了具体的差错处理机制。此外,文件通过规范性附录对业务订单和通道账单的数据传输格式作了统一要求,为实现跨运营主体的停车费用准确分配与资金高效划拨提供了标准化依据,适用于城市停车资源共享场景下的财务协同。
清分结算平台由商户管理、清算及付款三大模块组成。商户管理模块负责维护商户信息与结算费率;清算模块需实现业务订单与通道账单的对账、计费、服务费计算、结算及挂账处理;付款模块则负责生成并发送付款指令,支持银企直连付款与异常场景下的人工处理。平台须支持单运营主体或多运营主体、甚至跨运营主体场景下的费用清分结算,并能处理停车优惠券的发放与核销。
业务逻辑分为费用支付与清分结算两条主线。消费者缴费请求生成后,城市停车管理平台将业务订单与通道账单传输至清分结算平台;平台完成对账清分后,向付款通道发送指令,将资金从管理平台银行账户划拨至各运营主体账户。针对对账不平的情况,短款可隔天通过获取支付通道对账文件进行冲销后正常结算,长款则由业务系统补传交易数据进行冲销处理,形成完整的业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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