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地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规范》DB4401/T289-2024,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总体要求、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操作、污泥处理与处置、通风与除臭系统、配套设施、其他运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地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
本规范规定了地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涵盖污水处理、污泥处置、通风除臭、配套设施及安全应急等全流程。本规范以保障持续运营和稳定达标排放为核心,强调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淹泡措施及臭气负压控制等地下式厂区的特有风险管控。本规范对各工艺单元的运行参数、巡检频次、设备维护及智能监控均提出量化或定性要求,并突出低碳运维、药耗能耗优化及智慧化管控导向,力求实现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安全、高效、绿色的规范化运营。
本规范对污水处理全流程作出细致规定,要求从进水速闭闸防护、预处理排渣排砂,到生物反应池与MBR膜池参数调控、消毒方式选择等环节均须严格执行操作标准,防止淹泡事故并保障出水水质。污泥处理方面,本规范强调全过程密闭与负压收集,严禁露天堆存,并对污泥干化热源选择、料仓储存时限及粉尘浓度监测提出安全约束,防范粉尘爆炸和臭气逸散风险。
本规范要求通风除臭系统须24小时连续运行并与处理设施同步启停,确保高危区域维持微负压并实时监测硫化氢、甲烷等气体浓度,报警时立即启动事故通风。配套设施管理涵盖加药系统防错投设双通道、变配电房防潮防水淹、自控系统不间断电源供电及视频监控90天备查期等,同时重视管道管廊的定期巡检与抗浮防漏,确保地下空间主体结构安全。
本规范将安全运营置于首位,专门强调了防淹泡分级应对、地下有限空间分级审批与强制通风、有毒有害气体实时监测报警等刚性措施。本规范要求建立“一厂一策”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防火防爆防淹泡等综合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日常管理方面,本规范对人员持证上岗、职业健康防护、危险化学品独立贮存及档案永久保存等均提出明确要求,构建起完整的运营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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