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空间数据标准》DB4401/T174-2022,自2022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空间数据的基本规定,并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空间数据的内容、分类、编码、采集、更新、表达、建库、质量检查、成果管理、共享与发布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空间数据(主要指核心管控要素,包括本体线、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的采集、处理、建库、管理、更新、质量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智慧城市等应用。
本标准确立了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空间数据的基本规定,系统性地规范了数据的内容、分类、编码、采集、更新、表达、建库、质量检查以及成果管理、共享与发布等全流程技术要求。其核心在于构建一个统一、规范的空间数据框架,将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共计19个二级类别的保护对象纳入标准化管理,明确了广州2000坐标系统与时间基准,并对要素的采集精度、拓扑关系、属性结构及图属一体化做出了详尽规定,为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的数字化保护与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标准详细规定了数据的分类与编码规则,采用十位数字组合编码对大类、小类及一至四级类目进行唯一标识。在数据采集与更新方面,明确了利用1:500或1:2000数字线划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及实地测绘等多种方法,并严格设定了平面与高程精度指标。此外,还制定了数据表达与数据库建设的统一要求,包括要素分层、属性表命名以及对象标识与代码的编制规则。
标准系统性地规定了数据成果的管理、共享与发布机制。要求对涉密成果的使用、保存及销毁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实行双备份或异地备份等存储策略。在共享与发布上,支持在线与离线两种方式,数据交换需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在线交换接口服务则需符合国家地理信息服务或OGC服务等相关标准,以确保数据的安全、高效流转与互操作。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