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细化管理流程,明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制定福建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DBJ/T 13-416-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以及相关活动。
本标准是福建省为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而制定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系统规范了从建设单位到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监测等各参建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与流程。标准以预防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为核心目标,对基坑、边坡、模板支撑、起重吊装、脚手架、暗挖、有限空间等十三类危大工程,逐一明确了管理范围、专项方案编审、专家论证、条件核查、过程检查、举牌验收及应急处置等全链条管控要求。通过细化各方主体责任、推行影像资料留存与举牌验收制度,着力构建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的安全闭环,以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标准将建设单位列为首要责任主体,要求其落实法人责任制、保障安全技术措施费,并组织高边坡与深基坑设计方案的专项论证;监理单位须审查专项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开展专项巡视,对重大隐患应签发暂停令乃至直接上报主管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施工前须完成专项方案编制审批,超规模工程须经至少5名专家论证;施工中严格实施条件核查,在方案交底、技术交底、安拆作业及专家论证等重要节点留存影像资料;验收环节实行举牌验收制度,由验收人员持标识牌与工程实体合影,确保验收可追溯。
标准结合现行规定,分别针对基坑坍塌预兆、模板支架失稳、起重机械安全装置缺失、脚手架连墙件缺失、有限空间作业违规等情形,明确列出了各专业工程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为现场排查整改提供了统一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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