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250-2022,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250-2022 是为贯彻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而制定的技术指南。标准明确了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的自行监测要求,涵盖了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并针对不同类型的排污单位设定了具体的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同时规定了监测数据的记录、分析和公开要求,以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排污单位需根据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环境影响制定监测方案,设置并维护监测设施,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标准对废水、废气、噪声及周边环境质量等不同类别污染物的监测点位、指标及最低频次进行了详细规定,涵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医疗废物处置等不同场景。
排污单位需详细记录监测信息、接收固体废物信息、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确保数据可追溯,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
标准还对工况记录、自动监测数据处理、异常情况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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