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DB3205/T1051-2022,自2022年11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基本要求、源头减量管理、分类类别、源头投放管理、收集运输管理、监督考评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小区、行政村、公共机构、企业、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江苏省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DB3205/T 1051-2022》是一部针对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小区、行政村、公共机构、企业及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标准。该规范涵盖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源头减量管理、分类类别、源头投放管理、收集运输管理以及监督考评等内容,明确了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与操作流程,并对垃圾收集容器配置、督导员职责、归集点设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规范还强调了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以防止二次污染,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
规范明确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并对每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理提出具体要求。
针对不同场所如居民小区、行政村、公共机构、企业及公共场所,规范分别制定了垃圾收集容器配置、督导员职责、归集点设置等要求,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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