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2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为全面履行好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推动各级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提升林权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服务水平,现就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有序推动数据整合,加强林权登记和林业管理的工作衔接,多种方式推进信息共享有关事项,印发《关于强化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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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1.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强化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号.pdf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强化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旨在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升林权登记的便利化和规范化水平。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完成原林权登记资料的清查和移交,有序开展数据整合,确保数据的一致性与可追溯性。同时,明确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的业务协同机制,优化地籍调查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减少重复提交材料,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强调要建立安全的信息共享环境,保障数据安全,并对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地区提出具体的时间安排和考核要求。
逐宗清查整理
林草部门需以村、组或林场为单位,对原林权登记资料进行逐宗清查、分类整理,确保纸质与电子数据关联挂接。
全面移交资料
数据清理完成后,林草部门应将所有林权登记资料移交至自然资源部门,确保数据接收无阻,建立档案调阅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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