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为适应儿童健康成长与发展需求,推动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制定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区(县)、街镇及社区等层级的儿童友好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以及各类空间的适儿化改造。
《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旨在为城市儿童提供安全、健康、自然、趣味的活动空间,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成长需求。导则从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出发,对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等进行适儿化改造,提出具体建设要点与技术要求。内容涵盖儿童优先、普惠公平、安全健康、因地制宜等基本原则,并对托育服务、教育、医疗、福利、图书阅览、展示与艺术表演、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适儿化改造提出详细指导。同时,导则强调儿童参与机制的构建,推动儿童友好空间的持续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建立多层次、功能完善、便捷可达的城市儿童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打造自然趣味的开敞空间体系,提升儿童户外活动体验。
构建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保障儿童出行安全与便利。
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适儿化改造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材料选择、空间布局、安全防护等。
强调儿童使用频率较高的设施应优先进行改造,确保儿童活动环境的安全性与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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