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要求》DB11/T2037-2022,自2023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的一般要求、应用场景、设计输入、系统设计、设计验证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的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工程设计。
北京市《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要求》DB11/T 2037-2022 是一项针对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设计规范,涵盖了从一般要求、应用场景到系统设计、设计验证等多方面的内容。该标准适用于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的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的工程设计。文件明确了光伏建筑一体化在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统一要求,确保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工程的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和验收。同时,标准强调了光伏组件或建筑用光伏构件在结构、防火、防水、防雷等方面的安全性能,并提出了对光伏方阵布置、电气系统、监控系统等的具体设计要求。
标准规定了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要求,以及“高效、安全、可靠”的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要求。
明确了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在工业、农业、住宅和公共建筑中的应用条件,禁止在特定类型建筑中安装光伏系统。
包括建筑与结构设计、光伏方阵设计、电气系统、监控系统等内容,强调了光伏组件的选择、布局、连接方式等细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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