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与管理指南》DB4413/T33-2022,自2023年01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与管理的指南。本文件适用于惠州市行政区划内各种类型的乡村旅游示范村的培育、创建、运营、评定的引导。
《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与管理指南》是惠州市地方标准,旨在为乡村旅游示范村的建设与管理提供系统性指导。该指南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乡村旅游的规划、公共设施建设、旅游业态发展、管理服务、文化传承、环境保护、风貌控制等多个方面,并明确了基本原则、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定义。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引导乡村旅游业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旅游向规范化、品质化方向迈进,提升乡村旅游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指南明确指出,乡村旅游示范村应以乡村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文化资源为核心吸引力,具备完善的旅游接待服务体系,具有显著的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示范意义。
指南强调乡村旅游规划需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注重生态与文化的融合,同时对公共交通、停车场、标识系统、厕所、游客中心等基础设施提出具体建设标准,确保游客体验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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