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供水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要求》DB3501/T011-2022,自2023年03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供水智能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系统安全。本文件适用于福州市供水单位从水源到供水终端供水全过程的智能监控系统的新建、升级和改造。
福建省福州市地方标准《供水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技术要求》DB3501/T 011-2022,详细规定了供水智能监控系统的总体架构、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应用平台、数据分析及智能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福州市供水单位从水源到供水终端全过程的智能监控系统的新建、升级和改造,旨在提升供水系统的智能化水平,保障供水安全与效率。标准中明确了各类数据采集设备的选型、安装、供电方式及数据编码规则,同时对数据传输协议、存储结构及应用平台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供水智能监控系统由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和应用平台四部分构成,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实时性。
数据采集对象包括水厂、管网、二次供水和终端用户,设备编码与数据编码需统一,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数据传输设备应支持多种通信方式,包括有线和无线,确保数据回传的稳定性与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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