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标准》DBJ/T13-289-2026,自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桥(门)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防强对流天气灾害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作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聚焦建筑起重机械在台风环境下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本规范立足福建省台风高发的地域特点与地形地貌差异,将台风影响区科学划分为沿海平原地区和沿海山区,并据此建立差异化防风技术指标体系。本规范系统覆盖塔式起重机、桥(门)式起重机及施工升降机三类主要设备,从选型、安装、使用维护、检测、应急响应到台风后安全检查与处置,构建了全链条技术管控闭环。本次修订重点引入了塔机独立高度与自由端高度的高宽比计算模型,在基础、结构、动力及材料等核心安全要素上完善了技术措施,同时融入电机能效与变频控制等节能要求,全面提升建筑起重机械抵御台风灾害的综合能力。
本规范依据福建省沿海平原与沿海山区的风荷载特征差异,分别制定防风技术指标与塔机臂根铰点水平静位移限值。通过建立塔身高宽比调整系数体系,针对不同防风区域、不同额定起重力矩的塔机,以标准节单肢截面积为关键参数,精确计算并限定最大独立高度与附着后自由端高度,从源头提升塔身结构的抗风裕度与稳定性。
本规范在安装环节严格限定塔身垂直度偏差,要求在台风影响期侧向垂直度偏差不大于3.5‰;对附着装置的锚固强度、杆件稳定性及连接可靠性做出详尽规定,并明确内爬或外挂式塔机支承结构的校核要求。在使用维护环节,本规范按风速与风力等级细化塔机工作状态与非工作状态的防风操作要求,并规定长期停用设备的排水防腐等耐久性保养措施。
本规范依据福建省防汛应急预案,将防台风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明确各级别下建设工程及建筑起重机械应采取的停止作业、锚定加固、疏散警戒等具体应急措施。台风过后,本规范建立了受损设备的安全检查、评估与分类处置标准,依据损伤程度将处置方式分为修复后继续使用、拆除更换后继续使用及拆除报废三类,确保灾后设备安全评估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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