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区域划分技术规程》DB3502/T144-2024,2024年10月12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厦门市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区域划分。新建区域按照本规程要求执行,已建区域结合实际条件参照执行。
本规程确立了厦门市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区域划分的技术方法,旨在规范设计重现期的选取,引导排水能力系统提升,为雨水管渠规划与设计提供可靠依据。本规程以雨水管渠为对象,以排水分区为研究范围,通过梳理现状与规划雨水管渠的排水路径、绘制排水分区、识别汇水范围内包括重要地区、特别重要地区、低洼易淹区等在内的重点区域,并分析其上下游排水关系,进而以重点区域雨水管渠接入点为界,按就高原则科学划定下游管渠的设计重现期等级,解决因机械套用标准导致的上下游排水能力不匹配问题。
本规程要求前期开展覆盖汇水范围的基础调查,优先采用实地勘测资料收集雨水管渠的走向、管径、标高、流向及排口等信息,并基于详细规划等资料梳理排水系统。在标准选取上,本规程结合厦门作为特大城市的特点与现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明确了不同类型区域的设计重现期下限,并规定下游管渠设计标准不宜低于上游,同一排水路径涉及多个重点区域时按最高标准划定,汇水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主干管渠重现期不应低于10年。
本规程将重点区域分为重要地区、特别重要地区、低洼易淹区及其他重点区域四类,并规定了具体识别依据。重要地区涵盖区级行政办公区、学校、医院及商业聚集区等;特别重要地区包括市级行政中心、防汛指挥中心、不耐淹的城市生命线设施及区域交通枢纽;低洼易淹区则基于高程模型,结合受纳水体设计水位、历史涝点及内涝风险模拟进行Ⅰ类和Ⅱ类识别;快速路、主干路、下穿立交等其他重点区域依据相应专业规划确定。当现状与规划资料识别的重点区域存在差异时,原则上按规划资料确定,但经技术经济比选后可采纳更高的现状标准。
设计重现期区域划分遵循“梳理排水路径—绘制排水分区—分析上下游关系—划定等级”的标准化流程。通过自排口上溯梳理完整排水路径,基于地面高程与路径绘制排水分区,再叠加重点区域分布图明确各重点区域位置及其上下游关系。最终以重点区域接入点为界,将下游排水路径划分为与该重点区域同等级别的重现期区域;若同一路径涉及多个重点区域,则取最高标准等级,确保全系统排水能力的匹配与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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