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0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满足预拌砂浆技术要求,保证预拌砂浆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浙江省《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报批稿)。
本规程适用于浙江省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等预拌砂浆的配合比设计。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应根据施工要求和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原材料,并根据原材料性能和预拌砂浆技术条件进行计算,再经试验调整确定配合比。
本规程紧密结合浙江省地方材料特点,在大量调查、试验研究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旨在规范预拌砂浆配合比设计工作。本规程确立了从原材料选择、技术条件设定,到配合比计算、试配、校正直至生产配合比确定的全流程技术体系,共分6章和1个附录。本规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等预拌砂浆的配合比设计,要求设计过程依据施工要求和环境条件,选用适宜原材料,经计算和试验调整确定最终配合比。
本规程针对浙江省河砂资源枯竭的现状,系统规定了水泥、净化海砂、机制砂、再生细骨料等多种细骨料,以及粉煤灰、石粉、再生微粉等掺合料的组合使用方式。规程明确了五种主要原材料组合方案,并对不同砂浆类型的细骨料最大粒径、石粉含量等关键技术指标作出规定,充分体现就地取材和绿色环保理念。
本规程以试配强度为核心,建立了完整的配合比计算模型。通过大量试验回归,得出了针对不同原材料组合的预拌砂浆特征系数(α、β),并规定了水泥用量、掺合料用量、用水量及添加剂的确定方法。同时,本规程要求采用三个不同水泥用量的配合比进行试配验证,以确保砂浆的力学性能、拌合物性能及耐久性均满足设计要求。
本规程针对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及湿拌砂浆,分别提出了差异化的试拌和试配要求。明确规定了各类砂浆的保水率、拌合物密度、抗压强度、拉伸粘结强度、收缩率等性能指标的控制范围及测试方法,为各种应用场景下的砂浆质量控制提供了精确依据。
本规程明确了预拌砂浆设计配合比需通过实测表观密度与理论表观密度对比进行校正,当偏差超过2%时必须进行调整。同时,规程提供了将每立方米设计配合比换算为每吨干混砂浆中各原材料用量的计算方法,并要求生产单位必须通过试生产验证,方可确定最终的生产配合比,保证了实验室数据向实际生产转化的可靠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