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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12.12-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pdf

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内容简述

本通知由农业农村部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旨在贯彻机构改革精神与新修订土地管理法要求,通过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审批流程和强化全过程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本通知将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政府,并要求建立联审联办机制与“三到场”查验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居住权益,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水平。

明晰部门职责与协作机制

本通知厘清了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在宅基地管理中的职能分工。农业农村部门主抓宅基地改革、分配、使用、流转及违法查处,并组织开展现状与需求调查;自然资源部门则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用地计划及规划许可,在规划中统筹保障宅基地用地需求。两部门需建立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审批管理工作。

重塑审批流程与联审机制

本通知规定宅基地申请由农户向村民小组提出,经会议讨论及公示后,由村级组织审查并报送乡镇政府。乡镇政府需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联审联办制度,由农业农村部门审查资格与标准,自然资源部门审查规划与用途,涉及农用地的需先办理转用审批,最后由乡镇政府统一审批并核发批准书与规划许可。

强化用地建房全过程监管

本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即申请后实地审查、开工前现场丈量批放宅基地、完工后实地验收。验收通过的农户可凭验收意见申请不动产登记。同时,本通知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并指导村级组织完善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协管员。

影响意义

该通知是推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对保障农民居住权益、规范乡村建设秩序具有深远影响。该文通过将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政府,简化了审批环节,有效解决了过去群众办事“多头跑”的难题,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导向。同时,该文构建了“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共同责任机制,将管理重心下沉至基层,既赋予了基层权能,也压实了监管责任。“三到场”制度的明确与细化,使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许可实现了从申请到验收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有力遏制了乱占耕地、违规建房等乱象,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此外,该通知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优化细化工作流程,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第1页
第 1 页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第2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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