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第1部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设计规范》DB36/T1344.1-2020,自2021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工程布置、防御标准、工程设计等方面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小流域。
江西省地方标准《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第1部分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设计规范》DB36/T 1344.1-2020,旨在规范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设计。该文件规定了水土保持工程的工程布置、防御标准、工程设计等方面内容,适用于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小流域。文件涵盖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总体布置、工程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梯田、竹节水平沟、生态路沟、塘坝和滚水坝、截排水工程、谷坊、小型蓄水工程等主要技术内容,并附有水文计算、稳定计算及相关工程尺寸参照表。该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建立适用于江西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措施体系,满足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要求,促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文件详细规定了梯田的设计标准、断面形式、选型原则以及施工组织等内容,强调根据地形条件和土地利用情况合理布置梯田。
文件明确了截排水工程的分类、布置原则以及设计标准,要求根据地形条件合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等设施,形成完整的防御和利用体系。
谷坊的设计与布置要求结合地质条件和水流特性,确保其稳定性与功能性;小型蓄水工程则强调排蓄结合,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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