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DB36/T2193-2025,自2026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规定、分批与抽样、质量检查与评价、“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种类、单位成果质量元素及错漏分类、报告编制、资料整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本规程确立了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成果质量检验的完整技术体系,覆盖从检验前准备、抽样、质量检查与评价到报告编制和资料整理的全流程。本规程将“多测合一”涉及的多项测绘成果按专业类型细分,从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到勘测定界、规划核实、房产测绘、地下管线及人防核实等十余个类别,逐一规定了单位成果的划分方式、质量元素、检查项、检查方法及权重,并明确了A、B、C、D四类错漏的扣分标准。本规程强调详查与概查相结合、抽样检查与全数检查相配合的检验模式,适用于江西省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旨在统一技术尺度、规范检验行为。
本规程规定了检验工作的六个环节:检验前准备、抽样、成果质量检验、质量评定、报告编制和资料整理。在分批与抽样环节,本规程根据成果类型分别定义了以“图幅”“地块”“幢”“宗”“点”“防护单元”等为基本单位的划分方式,并要求样本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可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或分层按比例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
本规程针对不同测绘事项采用差异化的检查策略,对勘测定界、拨地测量、地籍调查等成果实行全数检查,其余多数成果实行抽样详查,出现系统性偏差或严重影响成果质量的因素时应进行概查。本规程将错漏划分为A、B、C、D四类,分别对应42分、4分、12分和1分的扣分值,并据此评定单位成果及批成果的质量等级。
本规程将“多测合一”成果细分为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勘测定界测量、用地预审与选址测绘、拨地测量、地籍调查、报建地形图测绘、规划放验线测量、房产预测绘、规划核实测量、用地复核测量、绿地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市政交通核实测量和房产实测绘等类别,并在第9章以表格形式逐一明确各成果的质量元素、检查项、检查方法及权重,为检验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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