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DB36/T1447-2021,自2022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的总体要求,包括户内设施、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属于具有纲领性与原则性的文件,针对每一种处理工艺的运维规定不在本文件范围内。本文件适用于处理规模小于500m3/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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