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自然资源部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l66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关于实施补充耕地立项、验收、管护全程监管的规定,利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监管体系,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对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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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11.1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483号.pdf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旨在通过升级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强化对补充耕地项目的全程监管。新版系统(V5.0版本)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补充耕地立项、验收、管护等环节的统一管理与数据比对分析。通知明确了补充耕地项目立项报备、新增耕地变更地类、占补平衡指标核销、数据逻辑预检规则及项目审核监管等多项具体要求,以确保新增耕地“地、数、图”一致,提升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新版系统将于2022年11月18日正式上线,各地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管理
新版系统新增立项报备和坐标预查验功能,利用国土空间数据进行套合比对分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备。2022年10月后立项的项目需在三个月内完成报备。
新增耕地变更与验收机制
新增耕地须先变更地类再进行验收,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报部核查,确保与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一致。未变更地类的新增耕地不予入库。
占补平衡指标核销机制
新版系统根据指标入库时间和挂钩使用情况,自动建立对应关系,实行指标核销与项目出库机制,防止虚假挂钩使用。
数据逻辑预检规则优化
系统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增加湿地、城镇开发边界等限制性审查内容,调整图数一致性检查容限至1%,并严格控制新增耕地图斑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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