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5日,由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单位承担的《镇区范围确定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镇区范围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技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建制镇中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的镇区范围的确定。没有纳入城区范围(参照TD/T1064-2021划定)的街道可参照使用。
《镇区范围确定规程》(征求意见稿)是一部针对镇区实体地域范围及其对应镇区范围的确定方法和技术流程进行规范的行业标准。该规程旨在通过科学、客观、定量的方式,明确镇区范围的界定标准,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与监督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规程涵盖了镇区范围的定义、基本原则、技术流程、数据准备、确定方法、范围更新及成果提交等内容。其中,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的确定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遥感影像和矢量数据,通过图斑分类和连接条件判断,逐步扩展并校核镇区范围。此外,规程还对特殊情形进行了说明,如独立型城镇居民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确保镇区范围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镇区范围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中,政府驻地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或具备一定规模和功能的特殊区域。规程明确了镇区范围的划分应遵循客观真实、科学合理和定量准确的原则。
镇区实体地域范围的确定需依托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国土调查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技术流程包括数据准备、初始范围确定、图斑筛选、连接条件判断、迭代更新、边界核查以及成果提交等步骤。
对于无法通过常规流程纳入镇区范围的特殊地类,如独立型城镇居民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规程规定了相应的判断标准。同时,镇区范围的确定需提交矢量数据、栅格数据、统计数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