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由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等单位承担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的工作体系、程序内容、技术方法,成果验收、更新及应用等。本文件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开展的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跨行政区的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建制镇的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征求意见稿)是一部旨在规范和指导全国范围内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行业标准。该规程涵盖了从区域用地评价到城市用地评价的完整流程,包括工作体系、技术方法、指标体系、成果编制等多个方面。通过科学的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用地的利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规程强调了数据收集的重要性,明确了评价对象范围、技术步骤、成果验收和更新要求等内容,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程的制定旨在全面掌握区域和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及潜力,为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建设用地提供依据。通过系统的评价体系,能够揭示土地利用的现状及变化趋势,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土地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程详细规定了评价工作的技术步骤,包括准备工作、资料调查、定性分析、定量评价、潜力测算和综合分析等环节。同时,引入了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目标逼近法、聚类分析法等技术方法,提升了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此外,规程还强调了大数据、GIS等现代技术在评价过程中的应用,以增强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
规程明确了评价成果的编制要求,包括文字报告、图件和基础资料汇编,并提出了成果的应用方向,如支持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计划等。同时,对成果的验收、更新和应用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评价结果的时效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