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2日,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规范枣庄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工作,印发《枣庄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枣政字〔2026〕47号。
本规定整合原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覆盖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外需管控区域的规划编制、管理与建设活动,以用地兼容与混合、开发强度、建筑间距退让、容积率计算、公共服务与交通市政设施配建、城市更新及批后核验为主线,为详细规划深化优化和规划条件出具提供量化依据。
用地混合与开发强度采用比例阈值管控
设施兼容比例不超过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20%;混合用地非主导功能用地占比20%至50%,建筑面积比例一般不超过50%,特殊宗地不低于10%。突破上述区间须履行详细规划深化优化程序。工业多层标准厂房容积率不低于1.5、建筑系数不低于35%;物流运营用地比例大于50%,仓储配送容积率不低于1.0。
建筑间距退让与容积率计算细化到构件尺度
住宅日照不低于大寒日3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中小学教室不低于冬至日2小时,托幼活动室不低于3小时。地下建筑退让按深度0.7倍控制,最小值不小于5米。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超3.9米按每增1.5米递增计容系数。阳台等水平投影面积合计不超过套型总建筑面积25%;符合外挑不低于2.5米、两层通高等条件的景观平台不计容。
公共服务与交通设施按生活圈和配建指标控制
居住区按15分钟、5至10分钟生活圈及建设项目三级配建。新建居住区每千人口托位不少于6个,每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按每百户不低于25平方米;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占社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住宅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条件,公共停车场该比例不低于20%;住宅非机动车配建不低于1.8个/户,其中电动自行车不少于1个/户。
城市更新与批后核验设置弹性与底线
城市更新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涉及改造面积大于1公顷或5栋以上保护价值建筑的,论证结果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更新项目间距、退距、绿地率等难以达到现行标准的,可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批后管理实行规划验线、施工阶段监督检查和竣工规划土地核验;同一规划许可证原则上一次核实,公共配套设施不得留至最后一期单独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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