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10.30-江苏省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2026版).pdf

2026年10月30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深化“多规合一”改革、提升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性、促进行业规范管理与高质量发展,制定《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办法》苏自然资规发〔2026〕6号。

本指南明确乙级资质认定涵盖新设、延续及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和合并分立改制、注销等事项,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为审批依据,通过全流程网上申报和属地核查确定办理规则。

人员与场所门槛

乙级资质要求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高级职称各不少于1人,其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合计不少于2人;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管理中级职称各不少于1人、合计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中级职称不少于10人,其中相关专业合计不少于5人;注册城乡规划师不少于3人。固定工作场所须200平方米以上,并建立技术、质量、安全、保密、档案、财务等管理制度。可聘用70周岁以下退休高级职称人员或注册城乡规划师,但不得超过1人;高校隶属单位专职技术人员不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其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全部为专职。

业绩材料要求

延续资质须提供近五年不少于5项主要规划业绩,新申请须提供个人业绩。业绩须覆盖至少2名高级职称规划专业人员与至少5名中级职称规划专业人员,并对设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省级以上标准制修订、市级以上课题、县级以上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专项规划等成果设定分层认定标准。

办理流程与时限

申请单位经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填报信息、下载签章申请表,向所在地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属地核查,再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的5日内受理,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资质证书事项变更须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决定结果在厅网站公告。

江苏省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指南(2026版)第1页
第 1 页
已加载前 1 页,共 6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