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2日,龙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为有效整合城市空间资源、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推动存量工业用地用途合理转换和开发利用优化,出台《龙港市工业用地功能转变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本方案针对龙港市域存量工业用地,将用途转换分为正式退改、临时退改与擅自退改清理三类路径,按一般转变、有条件转变、限制转变三类区域分类施策,并以规划符合性审查、“一事一议”决策、地价差与土地收益金收取为主要管理手段。
三条转换通道与处置规则
正式退改须符合详细规划,经联合踏勘审查、市政府“一事一议”、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后,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并缴纳市场评估差价;涉及改扩建的另办工程规划许可。临时退改以不违反消防、通风、采光、日照、隔声等强制性标准为前提,缴纳土地收益金并核发意见书,期限不超过五年,每次延续不超过两年。擅自退改项目设一个月排查期,限制转变区域内三个月内自行整改,逾期联合执法查处;一般及有条件转变区域内可申请整改恢复工业功能,或补交收益金后补办临时、正式退改手续,处置到位的不再行政处罚。
区域分类与产业导向
一般转变区域为保留生产功能已不适应片区发展、详细规划功能非工业用地的区域,可办正式或临时退改;有条件转变区域为工业区块线内或规划仍为工业用地的区域,仅经“一事一议”认定确需补短板的可适度临时退改并从严控制;限制转变区域包括计划实施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已纳入收储拆迁及以“标准地”出让的用地。产业上鼓励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养老、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性设施,以及文创、时尚、休闲娱乐等新业态。
管控底线与收益金标准
工业区块线内及低效用地连片改造区块实施正式退改须落实“占一补一”“退一补一”,确保工业用地总量不下降。利用原有建筑临时退改原则上不新增建筑面积,确需配套的可适度增设连廊、消防楼梯、电梯、配电房等,新增面积不超过合法改变用途建筑面积的5%且不超过500平方米,并办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等收取土地收益金。禁止退改为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除外;改变用途前须完成场地污染调查并完善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土地收益金以方案实施时间为节点,实施前追溯两年内的擅自退改项目按标准的50%收取。其他性质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