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15/T 2378-2021,自2021年10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技术流程和方法,包括现状调查、设计原则、生态修复技术及可持续利用。本文件适用于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
《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技术规范》DB15/T 2378-2021 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针对草原区露天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的技术规范,涵盖生态修复的流程、方法及具体要求。文件明确了生态修复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现状调查、设计原则、修复技术、档案留存等内容。通过系统化的技术指导,确保修复过程科学、合理,并符合地方实际条件。该标准为草原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框架与操作指南,对推动矿区生态环境恢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文件详细规定了露天矿山废弃地的生态修复技术,包括地质灾害防治、污染治理、地形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水资源利用、生物多样性重建等关键环节,确保修复工作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文件提出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设计原则,结合区域生态功能与生态系统特征,明确生态修复的目标是恢复草原生态功能,提升土地可持续利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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