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印发《罗定市村庄规划管理通则(试行)》。
本通则适用于罗定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未覆盖或管控要求未明确的乡村地区,以“通则”直接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为核心手段,替代逐村编制详细规划的传统路径。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留用地上的农村住房、乡村公益性设施、乡村产业项目均纳入适用范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另行叠加保护规划要求。
底线与用地:六线管控加选址规则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灾害风险防控线、河湖管理线及其他空间控制线构成刚性约束,削坡建房须先落实边坡防护工程并经验收后方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用地布局以村庄建设边界为原则界限,宅基地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在边界外选址的零星村民住宅,须同时满足“一户一宅”、不涉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与现状居民点相邻成片、单个图斑面积400平方米以下等条件。产业项目原则上进园区或集中于村庄建设边界内,仅农产品初加工、休闲观光配套等可在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
建设控制:退让、间距与指标
建筑退让铁路、公路、架空电力线路、水域、燃气管道分别执行省条例及GB 50039、GB 55037等标准,架空电力线路按电压等级控制5至20米边线距离。宅基地面积按区位分档:中心城区集中建设用地范围单户不超80平方米,中心城区其他范围不超120平方米,镇区规划范围外不超150平方米;2至3户联建按“150平方米+(户数−1)×37.5平方米”计算。建筑层数与宅基地面积挂钩,90平方米及以下可建5层,91至120平方米不超4层,121至150平方米不超3层,首层层高不超4米。
风貌与弹性:图则许可与功能调整
农房实行“带图审批”,可直接采用“一村一貌”或省市区图集中色彩、高度相近的图纸;屋顶光伏坡屋顶安装不得超出屋顶投影区域,平屋面檐口原则上不超女儿墙高度。用地功能混合与变更转换依据《集体用地性质混合和变更转换一览表》执行,优先转为乡村公共设施用地,严禁借一二三产融合之名开发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分三类情形:可不编地块图则的直接以通则核发;须编图则的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批准后核发;不适用通则的以批准的村庄规划或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地块图则由镇街组织编制、公示不少于十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批准后报云浮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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