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2日,呼玛县自然资源局为系统破解沿江区域管理难题、统筹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规范开发建设休闲娱乐和日常管理工作,发布《呼玛县城区段沿江区域综合规划(2026-2035年)》公示稿。
本规划针对呼玛县城区段沿江区域岸线利用粗放、功能分区模糊、部门权责交叉、“三无”船舶违规经营、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等问题,将江域、岸域、陆域一体纳入管控,以江上分段、岸上分区、四位一体清单为手段,建立覆盖保护、利用、经营、安全的区段性管控依据。
分段分区与管控框架
规划范围北起长虹东五道街、南至通江街,东抵黑龙江主航道我方一侧水域,按江域、岸域、陆域三个层次划定。江上划分冬季船舶停放段、垂钓休闲段、经营性船只停靠段、船舶集中停放段四段,并单设水生态监测点;岸上划分生态休闲区、门户娱乐区、商业经营区、口岸戍边区、房车营地区、运动健身区六个板块。各分区统一执行岸线利用标准、设施布局标准、业态准入正面清单、禁止性行为负面清单四位一体管控,通用要求按“就高不就低、从严不从宽”叠加执行。
关键指标与刚性约束
堤防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须办理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洪水影响评价);门户娱乐区硬化率不超过35%,商业经营区不超过50%,口岸戍边区非作业区不超过20%。趸船按单艘长度30米、船间间距50米控制,岸线可管控10艘。上采水口上下游各100米共200米水域禁止生活、餐饮经营类及机动船舶停靠,上断面桩采样期船只须退至200米以外。经营性船只停靠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垂钓实行“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禁渔期按省通告执行。
涉江经营与“三无”船舶治理
“三无”船舶实行“先办证、后停靠”,证照齐全方可进入经营性停靠段。业态落地限定于商业经营区、码头及存量设施用地,生态休闲区禁止一切商业经营,江堤护堤地、取水口保护区、主航道及国界线附近禁设产业项目。经营主体须完成市场主体登记及生态环境、海事、文旅、消防、边境管控等备案,配套污水油污垃圾收集设施,建立动态台账、信用档案与退出机制。
分期安排
近期2026—2028年集中清理“三无”船舶、规范停泊与经营秩序、补齐北段生态区设施短板;远期2029—2035年推进功能分区全面落地、岸线生态修复与文旅业态培育。规划经批准后施行,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可按程序动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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