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0日,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美丽汕尾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以“五美联融”为支撑,锚定打造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建设美丽中国沿海城市样板,通过“美丽汕尾—美丽区县—美丽单元—美丽细胞—美丽工程”五级层级化模式,统筹生态本底、环境质量、绿色动能、人居环境、治理体系与生态文化六条主线,分2030年、2035年两阶段推进。
空间格局与生态本底
夯实“两屏两湾、四廊一带、多点成网”陆海一体化生态格局,北部依托莲花山脉、峨眉嶂维育山地森林,中部以公平水库、龙潭水库构筑城市生态绿核,南部加强红海湾、碣石湾滨海湿地与沿海防护林修复。市城区、陆丰、海丰、陆河四片区差异化定位,分别建设滨海都市典范、蓝色经济示范区、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与生态康养目的地。
环境质量与“无废城市”
大气以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2035年PM2.5年均浓度力争降至15微克/立方米左右;水环境推动“三水统筹”,2027年基本消除城市及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2030年螺河争创省级、黄江河争创国家级美丽河湖;海湾坚持“一湾一策”,分类打造生态保育、都市亲水、旅游度假、渔业发展、临港产业五类美丽海湾;土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全域推进“无废城市”,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资源化利用率超82%。
绿色动能与治理机制
构建“3+2”现代化产业体系与“1+3+5”产业集群,重点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陆丰核电、红海湾海上风电基地、陆河抽水蓄能等项目,2030年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超55%,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1000万吨标准煤。探索市级碳排放预算管理与海洋碳汇交易,建立“以治促减”正向激励,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陆海空天”一体化与LIMS全流程信息化。
人居环境与生态文化
203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3%,美丽乡镇整县建成比例65%;培育超15个乡村片区、超15条美丽乡村走廊。依托正字戏、滚地金龙、汕尾渔歌等非遗与滨海生态资源,塑造“山海湖城·善美汕尾”生态文化品牌,构建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