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印发《江苏省现代化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行动方案》苏建村〔2026〕130号。
本方案由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围绕现代化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聚焦设施补短、环境整治、特色彰显与政策保障,明确到2030年取得积极成效、2035年基本实现城镇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现代化,以“县城+重点中心镇+规划发展村庄”协调联动为发展模式,推动小城镇多元特色发展。
补短强基与分类施策
方案将设施服务提档升级作为首要任务,推进市政管网更新、乡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与管网排查修复、天然气互联互通、垃圾收运处置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同步开展“三边”环境洁化和“五乱”整治,盘活闲置厂房建设文体与商贸空间,推进老旧住区更新、适老化改造和“好房子”建设。按卫星镇、县域次中心镇、特色镇、一般小城镇四类明确功能定位,分类推动差异化发展,一般小城镇重点补齐设施与人居环境短板。
特色发展与空间提质
强调风貌管控与宜人尺度,保护街巷肌理和历史人文;建立特色产业培育库,支持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工业设计中心,因地制宜发展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推进“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加强历史文化名镇、街区、历史建筑活态保护,引入非遗体验、民宿客栈等业态。存量空间方面,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土地混合开发、用途兼容转换政策,促进存量空间盘活焕新。
智能化、公共服务与绿色化
推进5G基站、千兆光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动运行管理服务“一网统管”;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教共体建设,聚焦“一老一小”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邻里中心,支持相邻乡镇共建共享污水处理、文体、医疗设施并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机制;推动清洁能源利用、智能建造和绿色建材应用,鼓励构建行业大模型和专用小模型。
保障机制与约束要求
省级部门协同指导,各地推进小城镇体检、建立评价体系和储备项目库;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统筹各类资金并争取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开展镇银企对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驻镇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制度。同时明确坚持策划先行、运营前置,防止“只修不营、修后闲置”,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防范“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控新建大型会展中心、博物馆、规划展览馆等设施,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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