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智慧停车 要求与应用导则》DB31/T 976-2026,自2027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将原《公共停车场(库)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技术导则》整体升级为覆盖公共停车场(库)与道路停车场的智慧停车要求与应用导则,替代2016版。其核心是统一场(库)端感知、定位、引导、联网与运维的技术口径,并通过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实现数据汇聚与对外服务,适用于本市智慧公共停车场(库)与智慧道路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行维护,专用停车场(库)可参照执行。
场(库)侧:从收费管控转向全流程智能引导
智慧公共停车场(库)须具备自动计时计费、便捷支付与安全管控能力,出入口时间同步误差控制在1 s内,车辆图像存储保留超过90 d。车位信息采集须实时反映占用状态,可变信息标志更新频率不低于每分钟1次。专用车位应实现智能管控,与车辆识别设备连接平均时延不大于0.5 s、稳定性达99.5%;预约车位预留信息推送延迟不大于10 s,可预约车位数据更新延迟不大于60 s。定位水平精度不大于0.5 m,有效覆盖比例不低于98%,楼层判断正确率100%,定位启动用时不超过2 s。同时须同步制作并动态更新专题地图,支持步行、行车及面向自动驾驶车辆的接驾指引。
道路侧:以车位与车辆状态自动采集支撑电子监管
智慧道路停车场须对平行式、垂直式、斜列式车位实施状态检测,综合准确率不低于98%、误报率不大于5%,检测反应时间不大于20 s。车辆号牌识别须符合GA/T 833,并支持无牌车检测、号牌手动修正及车辆颜色、类型识别。综合信息管理涵盖协管人员签到定位、限时停放与违停取证、多方式支付与欠费追缴,欠费记录图片及短视频在线存储不少于2年,纳入信用归集的不少于5年。车辆进离场短视频各1 min,分辨率不低于3840×2160 P,保存不少于365 d。
联网、运维与部署:统一接口与全周期管理
场(库)与道路停车场均须向公共停车信息平台上传基础数据与动态数据,车辆进离场数据时延不大于30 s;场(库)系统故障恢复后2 h内补传数据,道路停车场动态数据存储不少于365 d,视频图像存储不少于90 d。本导则要求制定运行策略并定期评估系统可用性,评估周期不宜超过一年,维护覆盖硬件、软件、数据与算法模型及感知设备校准。部署前须现场勘测,上线前按接口协议完成联网联调,并开展数字签名验证、渗透测试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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