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河岸带湿地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消减技术规程》DB23/T 2483-2019,自2019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河岸带湿地面源污染控制优势植物筛选、杂类草甸、沼泽和草塘功能群落修复建植、以及植物建植管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河岸带湿地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消减。
黑龙江省发布的《河岸带湿地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消减技术规程》DB23/T 2483-2019,是一部针对河岸带湿地生态修复与面源污染控制的技术标准。该规程明确了河岸带湿地的定义、面源污染的特征以及生态修复中优势植物的筛选方法,详细规定了杂类草甸、沼泽和草塘等不同功能群落的修复建植方式,包括整地、播种、栽植密度、管理措施等内容。同时,还涵盖了灌溉、修剪除杂、病虫害防治及建植档案管理等具体操作规范,为河岸带湿地生态修复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
规程列出了芦苇、菰、菖蒲、荻、长秆苔草等具有水质净化功能的植物,并制定了详细的调查与筛选方法。
针对不同植被类型,分别提出了整地、播种、草块栽植、穴栽等具体建植方式及技术要求,确保修复效果。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