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编制了《广西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针对广西耕林空间错配、耕地零星破碎、涉农资金协同不足等长期问题,以化解耕林草空间矛盾为主线,统筹划定耕地保护空间与国土绿化空间,通过分区管控、专项行动和重大工程推进耕林草“三位一体”保护。规划基期2025年,期限2026—2035年,明确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4306万亩、林地保有量23900万亩、草地保有量247万亩。
空间布局:划定四类空间、构建两大格局
规划同步划定耕地空间与耕地补充空间、林草空间与林草补充空间。耕地方面,优质耕地应划尽划,补充空间以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为辅,并以桂中盆地、南流江三角洲、浔郁平原、右江河谷、桂北、桂西南六大农业主产区为基础构建“六主多区”格局,形成“百千万亩方”集中连片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优先调入已建高标准农田,有序调出难以稳定利用地块。林草方面,优先将自然保护地、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划入林草空间,构建“一屏两带三区多点”格局,系统治理林草湿荒,并统筹园地、未利用地等作为补充林地来源。
分区管控:耕地四区、林地四级
耕地保护空间按“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优化退出区—补充潜力区”分区管控:核心保护区实行最严格保护,项目和资金重点倾斜;一般控制区严控耕地转林草园地,占用按“以补定占”落实占补平衡;优化退出区针对25度以上陡坡、河道湖区、零散破碎及严格管控类耕地,按“以补定出、优进劣出”分年度退出;补充潜力区承担应急补耕与远期储备。林地按生态脆弱性和区位重要程度分Ⅰ至Ⅳ级,Ⅰ级全面封禁、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Ⅱ级仅限特定项目改变用途,Ⅲ级适度利用、严控征占用,Ⅳ级一般利用、限制非法转用。
专项行动与工程:耕地两手并进、绿化五类项目
耕地保护推进“合田共管”布局优化专项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以恢复为主实施新增耕地、稳妥退出难以稳定利用耕地;同步深化“数智耕保”,建耕地保护大数据中心,搭建“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监测体系并与田长制融合。国土绿化布局林草湿系统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土科学绿化、优质林草资源培育、林下经济提质五类项目。
实施保障:规划直达到市县、动态维护与资金统筹
市县不另编规划,批复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后严格按划定空间实施用途管控,并处理林权证与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证范围重合问题。依托“一张图”对四类空间常态化监测预警,建立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会商与联合执法制度;结合规划体检评估开展年度评估调整与动态维护,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纳入年度动态维护方案;由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统筹涉农资金,优先投向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离任审计和终身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