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DB4401/T 102.2-2021,自2021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选择修复模式、筛选修复技术、制定修复技术方案、制定环境保护方案、编制修复方案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方案编制工作。
广州市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DB4401/T 102.2-2021标准,是针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的技术规范。该标准详细规定了从前期调查、风险评估到修复模式选择、技术筛选、方案制定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全过程要求,涵盖术语定义、基本原则、工作程序、修复目标确定、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施工组织安排、异地风险管控等关键环节。其核心内容包括明确修复工作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安全性,确保修复工程有效降低污染物含量,保障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同时,标准强调对污染土壤与地下水协同修复的管理,以及修复后的环境监测和应急响应机制,为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提供了系统化、规范化指导。
标准明确了根据地块特征、污染性质和修复目标,选择原地修复、异地修复或协同修复等模式,并对修复目标值、范围和边界进行严格规定。
通过实验室小试和现场中试等方式评估修复技术的适用性,结合地块实际情况确定最优修复技术路线,确保技术成熟度和环境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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