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城市桥梁管养要求》DB4404/T61-2024,2024年09月12日起实施。
本文件明确了城市桥梁管养工作的基本规定、检查评估、养护规划与手册、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资料管理、考核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城市桥梁的管养。
本规范以珠海市城市桥梁为对象,系统规定了管养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覆盖检查评估、养护规划与手册、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资料管理及考核改进等核心环节。本规范将养护工程划分为日常养护、预防养护、修复养护和应急养护四类,并依据桥梁技术状况划分等级,实施差异化管养。本规范强调以初始检查建立档案、以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测动态掌握桥梁状态,再以技术状况评估结果为依据制定针对性养护对策,形成“检查—评估—养护”闭环。同时,本规范突出全寿命周期理念,要求编制养护规划与手册指导养护实践,并注重安全管理,对安全保护区域、超重车辆过桥及桥下空间利用等均作出明确规定,以保障桥梁安全运营。
本规范建立五类养护类别和三等养护等级,并按完好状态划分不同技术等级。根据桥梁等级,分别实施日常巡检、预防养护或修复加固等措施,形成从初始检查、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到特殊检测的完整评估链条,确保管养决策有据可依。
养护作业涵盖日常保养、轻微病害预防、结构性修复及突发应急抢修。日常养护侧重清洁与轻微缺损修补,预防养护着力延缓性能衰减,修复养护恢复结构技术状况,应急养护应对自然灾害与事故。各类作业均要求遵循安全规程并严格验收。
本规范要求按全寿命周期理念编制养护规划和手册,并每五年或在重大变化时进行修订。同时推进“一桥一档”档案管理与数据库建设,鼓励应用建筑信息模型和养护信息模型,实现养护数据全过程数字化记录与分析,提升管养决策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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