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集体林权日常地籍调查技术规程》DB34/T 5524-2026,自2026年10月09日起实施。
本规程面向集体林权日常地籍调查,明确调查对象、范围、内容与程序,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按权利类型区分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权等情形,规定权属调查、不动产测绘及成果入库的技术要求,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日常变更提供操作依据。
调查对象与范围界定
调查对象按权利取得方式分为六类:家庭承包的为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自留山经营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集体统一经营及招标拍卖等方式承包的为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按合同约定确定权利类型;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再单独设立,统一纳入集体土地所有权。原成果符合登记要求的沿用,仅在新设不动产单元、界址面积变化、原成果错误且内业无法修正三种情形下开展调查。
宗地划分与调查方法
宗地划分兼顾权利一致性、共用宗地与流转经营:同一权利人、同一权利类型且地域相连的可合并;共同使用且无法划清边界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设共用宗地;集中连片或部分流转的林地经营权可单独成宗。调查以内业核实为主、外业调查为辅,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籍图比例尺宜为1:2000,也可用1:500至1:10000,单元代码按GB/T 37346编制,林地经营权单独设图层,宗地特征码第二位用“P”。
权属调查与测绘要求
林地权属调查区分承包经营权/使用权与经营权,分别填写宗地、权利及林木信息,涵盖权利人、发包方、面积、期限、森林类别、小地名等要素;林木权属查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及公益林、商品林类别。界址测量优先采用图解法,界址走向不明显且具备条件的采用解析法,面积按GB/T 42547—2023计算,宗地图应载明宗地号、界址点号、界址边长、测量方法及制图审核信息。
工作底图与成果管理
工作底图以高分辨率正射影像为基础,叠加行政区划、地籍区、最新国土变更调查及登记成果,影像分辨率随比例尺提高,1:2000优于0.2 m、1:500优于0.05 m;有条件地区可用实景三维模型。调查报告、不动产单元表、成果审查入库及整理归档均执行GB/T 42547—2023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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