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低空飞行数据中心建设规范》DB34/T 5526-2026,自2026年10月09日起实施。
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6.10.09-安徽省《低空飞行数据中心建设规范》DB34/T 5526-2026.pdf
本规范面向省级、市级低空飞行数据中心的规划与建设,确立以统一时空基准为核心、汇聚空域航路、飞行活动、运行管理、设施设备及自然经济社会等全要素多源数据的总体架构,按国家、省、市地三级划分功能,并对数据分类、交互方式与基础环境提出可核查的建设要求。
三级平台分工
省级平台支撑跨市、跨省飞行协调,监控全省低空飞行态势与重要设施设备运行状态,为未设市地级系统的地区提供基础性飞行服务,承担数据预处理、资源对接与交换共享;市级平台负责本地数据采集、整理与预处理,直接与省级平台交换共享。省级平台须对上汇报、对下汇聚,市级平台不得越级对接。
数据分类与交互指标
数据分为空域航路、飞行活动、地面保障设施、低空智联、飞行、环境气象及飞行规则库七类,逐项明确应含要素,如低空航路须含唯一编码、空间信息与容量,飞行数据覆盖飞前、飞中、飞后全过程。数据接口宜采用 WebService、RESTful,外部对接采用“Token + 国密 SM2 签名”双重鉴权,高等级用户叠加多因素认证,支持 JSON、GeoJSON 格式。传输性能明确量化底线:紧急告警延迟≤100 ms,飞行动态≤500 ms,用空计划≤2 s,静态基础数据≤10 s;静态吞吐≥100 Mbps,动态≥1000 TPS,全系统时间误差≤150 ms,采用 ISO 8601 UTC 毫秒级时间标准。
机房与安全分级
省级数据中心机房按 GB/T 41783-2022 中 B 级及以上模块化数据中心建设,市级按 C 级及以上;安全防护方面,省级遵循 GB/T 22239-2019 第三级要求,市级遵循第二级要求。等级差异构成本规范对省市两级建设投入与防护强度的基本分野。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