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工程固废基胶凝材料应用技术规范》DB42/T 2610-2026,自2026年11月28日起实施。
本规范针对公路工程中以粒化高炉矿渣、钢渣、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等固废为主料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统一其原材料与产品技术指标,并分别规定固废基胶凝材料混凝土、稳定碎石基层的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验收要求,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城镇道路可参照。材料须工厂生产、不得现场配制,混凝土与基层施工及验收同时执行相应公路行业标准。
材料与强度控制要点
固废基胶凝材料限定由矿渣、钢渣、工业副产石膏、Ⅱ级及以上粉煤灰与活性激发组分经磨细加工制成,硅酸盐水泥熟料掺量不宜超过20%,磷石膏须满足可溶性磷、氟等指标并做无害化处理。混凝土宜用于C30及以下强度等级,配制更高等级须充分论证;C25及以上设计用水量不宜超过175kg/m³,减水剂宜选聚羧酸系、减水率大于25%。稳定碎石基层胶凝材料剂量推荐3%~6%,7d无侧限抗压强度按表8控制,强度不足时应优化材料组成与级配,不宜单纯加大剂量。
施工控制关键参数
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现场接收不宜超过90min,养护不少于14d,入模温度夏季不宜高于30℃、冬季不宜低于5℃,拆模时内外温差不大于20℃。基层采用厂拌法,两级串联拌和总时间不少于15s,加水至运抵现场不超过3h,摊铺中断超过2h须设横向接缝,碾压须在施工控制时间内完成;养生不少于7d,洒水用雾炮设备防冲刷,养生期严禁车辆通行,之后重车通行车速不大于30km/h。横向裂缝间距小于10m的路段返工,其余滴灌热沥青并铺1.5m宽聚丙烯长丝土工布。
剂量检测与标准实施
附录A以0.05mol/L EDTA二钠溶液滴定法测定混合料中固废基胶凝材料剂量,用于现场快速查验拌和与摊铺均匀性,与水泥剂量检测的差别仅在滴定液浓度。标准实施部分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宣贯培训,逐条检查落实情况并记录未实施理由,实施一定时间后从技术进步、使用者满意度、效率等方面评价效果,并向归口单位反馈推广、修订或废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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